合同是不是成立就立即生效
合同成立并不一定意味着合同立即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其他约定。以下是合同成立与生效可能存在的几种情况:
1. 成立即生效 :大多数合同在成立时即生效,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
2. 附条件生效 :有些合同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生效,例如合同双方约定公证后生效。
3. 附期限生效 :合同中可能规定了特定的生效日期或期限,只有在这个时间到来时合同才生效。
4. 需要审批或登记 :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如房地产租赁合同,可能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或登记后才能生效。
5. 无效合同 :如果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可能是无效的,即从成立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6. 效力待定 :某些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将来某个不确定的事实是否发生,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其效力是否生效尚待确定。
因此,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并不意味着合同一定立即生效。是否生效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是否满足了法律或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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