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这意味着,当事人不能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起行政复议。复核申请权仅有一次,超过期限的复核申请行政部门将不再受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的时效是多久?